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要求,推进各镇(区)消防安全工作,夯实农村和城市社区火灾防控基础,6月份,江苏省盐城市完成镇(区)全部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进一步明确了组织机构及消防工作职责,首次实现全市镇(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全覆盖的格局。
筹备初期,支队各级消防部门积极请示汇报,强化沟通协调。盐城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之后,全市10个县市区迅速落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要求,按照年度重点工作推进节点,积极向当地县市区领导请示汇报,分析研究当前消防安全形势,得到了驻地领导的肯定支持。
此外,各镇(区)消防安全委员会都首次明确各镇(区)镇长(主任)为镇(区)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分管工业镇长、派出所所长等为副主任,派出所分管消防所长、镇安委办主任等为成员单位,设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定期分析、通报辖区火灾事故和消防安全工作形势,研究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制定镇(区)消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建设,部署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工作,并传达贯彻、上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交办事项。
在强化督查检查工作中,明确各县(市、区)的消防工作检查督查由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具体由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承办,相关成员单位参加。相关行业或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检查督察,由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组织开展;检查督查结束后,由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情况的收集汇总、起草下发通报或向有关部门反馈检查督察意见等。
各级政府每年与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受各级政府委托,由消防安全委员会或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县(市)、区及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检查考核地区火灾形势、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城镇消防规划与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经费保障、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活动保卫、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灭火救援应急体系建设等;对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的检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