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快速发展给消防安全带来新问题。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和新技术广泛应用,制造业、运输业、仓储业迅猛发展,集生产、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场所大量增多,人流、物流增大,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企业规模扩大、危险程度增加,致灾因素和火灾危险源大量增多,火灾隐患整治难度大。随着城镇规模扩大、人口增加,“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火灾隐患大量存在,特别是高层、地下建筑大量增加,有的建筑消防安全设计标准不高,一些建设工程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装修材料,火灾防控难度加大。目前,全国有高层建筑27.5万栋,其中百米以上超高层建筑2377栋,地铁1020公里,均比2007年增加了一倍多。一些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火灾隐患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问题突出。
(二)公众消防安全意识亟待提升。一些地方、单位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投入不够,宣传教育效果不明显,相当一部分公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不掌握基本的防灭火、逃生自救常识,很少关注公共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及消防安全状况。2008年深圳舞王俱乐部火灾死亡44人,2009年福建长乐拉丁酒吧火灾死亡15人,都是由于在室内违规燃放烟花所致,一些在场人员未能立即逃生,最终酿成惨剧。
(三)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欠账较多。近年来,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较为突出。一些地区消防规划不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未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截至2010年底,全国市政消火栓欠账26.5%,地级以上城市消防站欠账30%,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差距更大。一些地方举高、排烟、破拆、救生等特种装备还不配套,难以满足灭火救援需要。
(四)消防专业力量不足。目前,我国有各类企业、工商户4600多万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37万多家,消防任务十分繁重。《消防法》赋予公安消防队伍应急救援职能后,救援任务大幅增加。全国现有公安消防官兵16万人,其他各类消防人员16.1万人,尚不能满足日益繁重的消防工作需要。各地在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上还不平衡,存在待遇低、保障差等问题,影响队伍稳定。
(五)消防管理机制不够健全。一些城市特别是大城市消防安全标准不高,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滞后。农村消防工作滞后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国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以及消防安全评估、监测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制尚不健全,管理不规范,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缺乏发挥信贷、保险等经济杠杆作用的机制。消防工作评价机制还不完善,责任追究仍需加大力度。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消防法》,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为重点,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核心,以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为基础,以创新消防管理为保障,为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国务院近期将发文,通过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源头管控,排查整治隐患,不断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把消防工作纳入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确保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规划、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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