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紫金县委、县政府出台《紫金县落实消防安全“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消防安全“一岗双责” 的意见(试行)》,对县区内的各镇委、镇政府,县直以上单位以及省属驻紫金各单位党政领导干部消防安全“一岗双责”提出明确要求。这是广东省内首个试行消防安全“一岗双责”制的县。
据了解,消防安全“一岗双责” 制“一岗”是指领导干部职务对应的岗位;“双责”是指领导干部对所在岗位既要履行业务工作职责,又要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办法》指出,消防安全“一岗双责”考核工作每年对各镇党政领导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被考核对象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讨,一年内不予提拔使用。同时,该县还对各镇和县直部门党政领导干部采取严格的消防问责制度。《意见》规定,发现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力或不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造成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等三种情况的,相关党政领导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辖区内发生一次重大或特别重大火灾的,必须引咎辞职或由有关部门责令其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