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抚宁县与青龙满族自治县交界处的“4·12”火灾案日前告破。起火原因为燎地边跑火引起,犯罪嫌疑人杨某,男,21岁,系抚宁县大新寨镇大石窟村人,已被控制。此起森林火灾是我省建国以来扑救时间最长、动用兵力最多、社会影响最大的森林火灾。经勘查,火灾受害森林面积3078亩。
2011年4月12日11时,秦皇岛市抚宁县与青龙满族自治县交界处突发森林火灾,并迅速蔓延至13个区域,严重威胁附近村庄群众、国有林场以及重要设施安全。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关心指导下,在国家有关部门和解放军、武警部队的大力支持下,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14262名参战军民七昼夜奋战,终将大火扑灭,实现了确保重点部位安全、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目标。
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表示:这起火灾的发生和蔓延,在客观上有持续干旱、天干物燥、大风天多、山高坡陡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也在一定反应出河北省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是防火意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特别是对已发生的火灾,没有能够按照“四不放过”要求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难以发挥应有的警示和惩戒作用。另外,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够,一些农民群众森林防火意识仍然淡薄。巡查防护、火患排查以及打击野外违法用火等管控措施不力,烧杂草、燎地边等随意用火时有发生。还有一个主要问题是基础保障不到位,防火隔离带、林区道路、应急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专业扑火队伍和物资装备不足,难以适应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需要。
目前,我省把防火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好春防中后期防火工作,确保不出大的问题。在重点部位增设检查站、增派护林员,确保火源不进山入林。各级森林公安和林业执法联合地方公安,严打野外用火,严查火灾案件。
我省正在深入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有关部门集中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各类火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此外,在全面掌握辖区内重要设施分布情况的前提下,从严管理周边用火行为,责成管理单位履行森林防火职责,提前采取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并制定专项扑火预案,选派专业扑火力量靠前驻防,确保重点部位防火安全。
为扎实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全省各级相关部门综合利用各种手段严密监测火情,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发现火情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各级各类森林消防队伍保持高度戒备状态,储备充足的扑火物资和装备,一旦发生火情,迅速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严防小火酿成大灾,严防人员伤亡事故。
我省还加大了行政问责力度,对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凡公职人员一律开除公职,非公职人员一律处以经济重罚或依法行政拘留。按照要求,对今年以来发生的火灾案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要求,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责任人的失职渎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