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江苏消防总队日前研究通过了《江苏消防总队干部廉洁从警八项规定》。一旦发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群众可以随时拨打总队、支队两级的举报直通电话。
干部廉洁从警“八项规定”如下:一是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在消防监督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行政处罚、火灾事故调查、消防产品监督等工作中谋取不正当利益。二是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建筑设计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消防工程施工、设计单位。三是严禁干部及其配偶、子女从事消防技术服务、经营消防公司、承接消防工程、推销消防产品;严禁领导干部、消防执法岗位干部的近亲属在其管辖的区域或业务范围内从事上述活动。四是严禁以任何形式收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工程公司、消防产品生产、销售等单位的钱物。五是严禁私设“小金库”、“账外账”,或在部队工程建设招标、物资采购中弄虚作假、暗箱操作、捞取好处;六是严禁将部队营房、车辆、牌照、器材装备、人员租借给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工程公司、消防产品生产、销售等单位。七是严禁干部参与经商,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近亲属或其他请托人经商提供便利、谋取利益。八是严禁在干部任免、士官选取、入警考学、人员调动、立功受奖、兵员征退中收受请托人礼品礼金。
此外,总队还专门制定了《消防服务联系卡》,卡上印有总队、支队两级的举报直通电话和“八项规定”相关内容,监督执法人员每次执法都会发放,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