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吉林省通化市辉南消防执法监督员在对辖区在建工程检查时发现,恒源热力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未经消防备案,擅自施工,执法监督员依法对其处以五千元罚款。
消防执法监督员在检查发现:恒源热力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未经消防备案,擅自施工,执法监督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对该单位处以五千元罚款。
当日,该公司法人代表将罚款5千元按时交到了指定银行,并表示一定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办理消防备案手续,在取得合法手续之前绝不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