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居民家庭火灾原因及预防
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和城市居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各类家用电器燃油、燃气用具迅速进入居民家庭。给人们的工作生活和学习都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但是火灾事故和经济损失也呈逐年增长之势,仅以济南市为例,95年就发生居民家庭火灾39起,死5人,伤8人,直接经济损失53.81万元,分别占总数的35.5%、21.7%、34.0%和5.8%。
发生这些居民家庭火灾的原因主要是(一)用电超负荷。随着彩电、冰箱冰柜、录放机、空调机、洗衣机、影碟机、卡拉OK、电饭锅、微波炉、电暖器、热水器、治疗仪等现代化家用电器在家庭中的普遍使用,用电量超出了原建筑设计的用电负荷。加之人们缺乏安全用电知识,电线乱拉乱接致使发生短路、超负荷、接触电阻过大等引起火灾事故。(二)对易燃液体、可燃气体使用不当或违章操作引起火灾。在使用液化石油气炉、管道煤气灶、卡式液化气炉及助力自行车、二轮摩托车等用油作燃料的交通工具的过程中,经常出现管理不善使用不当或违犯防火规定等情况。(三)许多居民家庭在进行室内装修时,由于采用了大量可燃装修材料,在使用油漆稀料过程中遇明火引起火灾。(四)用火不慎发生的火灾更是司空见惯。在用煤气炉烧水、做饭时无人看管锅壶溢水熄灭炉火造成跑气、导气胶管老化漏气、蜂窝炉燃后的蜂窝接触可燃物、使用蜡烛照明、酒后吸烟等。(五)小孩玩火和纵火引起的火灾也不可忽视。在日常生活中由于家长对火种和孩子管理不严,火柴、打火机经常成为小孩子手中的玩物以致引起火灾。由于家庭矛盾、邻里纠纷或犯罪分子作祟等多种因素导致纵火造成火灾。从居民家庭火灾的情况看,大都有发现晚报警迟,扑救不及时的特点。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当前居民家庭的防火工作,应突出抓好以下几点:一要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家庭防火是一个社会问题,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进行家庭防火知识的宣传,强化全民的家庭防火意识是做好居民家庭防火工作的关键。因此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和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舆论工具大张旗鼓地进行家庭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知识的宣传。对随便挤占公共安全通道、私自向下水道倾道液化气残液,在居民楼、院堆积易燃可燃物品、埋压损坏公共消防设施等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要公开暴光。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居民充分认识家庭火灾的危险性危害性,让居民真正认识到火患就在身边,从而提高防火警惕,增强安全观念。二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居民防火领导小组,要有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本办事处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居委会要明确一名防火安全员负责本辖区居民防火工作,要利用签订居民防火责任书、制定防火公约等形式落实居民家庭防火责任制。并将家庭防火工作列入“五好家庭”、“文明守法户”的评比内容。要经常组织开展居民家庭防火检查采取办事处定期抽查、居委会组织互查、联户自查的办法,及时消除火险隐患。三要加强对居民建筑及装修的防火管理。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居民建筑工程要经公安消防部门进行防火审核。办理防火审批手续后方可施工。居户在进行室内装修时,要事先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防火意见书。派出所要对装修使用的材料进行审核,禁止使用可燃材料,对装修中的各种电器线路要穿钢管或阻燃管进行铺设,在施工中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加强对装修施工现场的用火用电管理,竣工后要经派出所进行检查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准使用。四要强化公安机关的监督职能。按照现行的分级管理原则,居民家庭防火是公安派出所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必须进一步发挥监督职能的作用。要把居民防火纳入综合治理的内容真正做到“四防”工作一起抓。要充分发挥联防治保会的作用,适时开展居民防火检查对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要及时批评纠正,对违犯消防监督管理,导致火险隐患造成火灾危险及他人安全的要依法给予严肃处理。要加强对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防火工作的监督指导,根据季节特点和发现的问题,适时对居民防火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促进居民防火工作的开展。要组织对居委会、联防治保会等有关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同时要根据居委会和单位宿舍的特点成立各种形式的义务消防组织,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实行联防联消,及时处理扑救初起火灾使居民免遭火灾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