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晚,市民王先生来到市区东平东方威尼斯一期准备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将自己的轿车停在该小区大门前的消防通道上,小区保安对此行为进行劝阻。王先生感到不解的是,当时还有另外一辆车停在那里,“为什么我就不能停?”王先生最终没被允许进入小区。本报记者接到报料前去采访时,工作证件被保安以登记为名扣了近30分钟,记者报警后方才归还。
当事人
别人能停为什么我不能
王先生说,他是来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的,由于时间比较紧张,就将车停在小区门前的消防通道上,“当时这里还停了一辆车,而我停在这里他们就要赶我走,别人的车能停,为什么我的车就不能停?”就此,王先生与保安发生了争执。王先生说,不久,从小区里面走出一名自称是保安队长的人,他向值班保安了解情况后表示,王先生的车不开走就不允许其进入小区。王先生就这样被堵在小区门外,购房合同也是在门外的长椅上签的。
小区保安
消防通道不能停车
记者接到王先生报料后来到该小区的保安亭。记者表明来意后,该小区保安队长翟某说,王先生停车的地方是该小区的消防通道,按规定是不允许停车的,而王先生却执意要将车停在此处,因此他们没有允许王先生进入小区。为什么另外一辆车可以停在此处?翟某说,那辆车的车主是该小区业主,和保安很熟,当时着急回家取钥匙,才临时将车停放此处。
本报记者工作证被扣押近30分钟
采访即将结束时,翟某想核实一下记者身份。记者便出示了工作证。没想到翟某一把将记者的工作证抢了过去,称要进行登记。记者向其索要,却被几名男子拦在门外。等了几分钟后,保安不仅没归还证件,还将记者的工作证拿进小区内的物业办公室。记者随后报警。民警赶来后,保安才归还记者的证件。随后,记者与翟某一起随民警来到了东湖派出所,分别做了笔录。
当晚10时40分许,一名自称是负责该小区物业管理的惠州市赛格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熊先生来到派出所,对记者说,整件事情是一场误会。
律师说法
记者采访权受法律保护
广东指针律师事务所胡文军律师指出,知情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合法权益,新闻记者承担着向公众传达信息,使公众了解事实真相的特殊职责,其采访权依法受法律保护。本次事件中,保安对停放于同一道路同一地点上的车辆实行“差别待遇”,相关处理方式有欠妥当,在受到投诉后扣押记者证件更涉嫌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