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记者在市人大了解到,应急救援首次写入被《江西省消防条例(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应急救援首次写入被《江西省消防条例(修订草案)》,成为消防部门的法定职责。《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应急救援事业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以公安消防队伍及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建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除完成火灾扑救任务外,参加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群众遇险等应急救援。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消防规划还应该包括抢险救援保障基地、消防装备等内容。
记者了解到,我市将依托公安消防队伍组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计划在2011年底前完成本级综合性应急救援培训基地建设。目前,我市已经在庐山风景名胜区成立了全省县(市、区)、国内景区中第一家专业应急救援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