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上午,记者从四川南充市顺庆区公安消防大队获悉,南充消防部门在对辖区人员密集场所检查中,查处了一家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的酒店。根据《消防法》规定,给予酒店3万元处罚。
据了解,南充消防、公安部门依法对辖区各宾馆酒店、公共娱乐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位于市区长征路的一家快捷连锁酒店无视消防法律法规,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为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强力整治消防安全隐患,优化辖区消防安全环境,执法人员当场依法责令该酒店停业,并对其违法行为处以3万元罚款,并要求宾馆负责人停业期间,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据悉,该酒店负责人表示服从消防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决定,将严格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法律文书,争取早日合法开张营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