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伊犁州消防、质监、工商三部门联合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经过近一周的消防产品集中整治,有效打击消防产品违法行为,切实清理一批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办理一批消防产品违法案件,强力震慑消防产品违法行为,维护州直消防产品市场秩序。
强化组织领导,确定职责分工。自伊犁州消防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印发了《2010年度伊犁州直消防产品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后,州直三部门迅速成立了消防产品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就各县、市、口岸监督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职责进行明确和细化分工,确保了有效推进消防产品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
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任务。在消防产品整治过程中,各地职能部门将防火门、消防应急灯具、消火栓箱、防火卷帘、灭火器、防火涂料等主要消防产品列为此次集中整治的重点内容,同时,对集中整治的任务分工作了进一步明确:一是开展消防产品生产、维修、销售单位排查摸底工作,加强对辖区内消防产品生产、维修和销售单位进行排查摸底,逐一登记造册,切实掌握底数。二是开展重点领域消防产品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消防产品使用领域的检查力度,尤其要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产品的使用情况开展一次普查,对整治中发现的消防产品质量问题,要逐个登记造册,确认违法事实,同时责成使用单位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依法从重处罚,并没收所有不合格消防产品。三是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2010年度伊犁州直消防产品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全面形成行业部门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合力。对于在使用领域发现不合格消防产品的,除责令使用单位限期改正外,还应将有关情况通报质监、工商部门,由其查处不合格产品的生产单位和销售单位,并跟踪落实查处情况,相关部门查处的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违法案件。四是积极推行公共场所阻燃制品标识管理制度的实施。严格按照总队《关于加强公共场所阻燃制品管理工作的通知》(〔2008〕武新消防字第227号)的有关要求,在对公共场所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时,要对使用阻燃制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未按要求使用阻燃制品的,要责令限期改正,督促公共场所更换为符合要求的阻燃制品。五是大力开展消防产品监督宣传报道工作。进一步加大消防产品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加强与当地主流新闻媒体的协调与配合,采取制作专题片、集中采访、跟踪报道、案件曝光等形式,广泛报道当地产品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消防产品质量检查和违法案件处理等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假冒伪劣消防产品集中销毁行动,积极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到消防产品整治工作中来,切实在全社会营造查假、打假的浓厚氛围。
强化整治合力,确保工作实效。一是要充分发挥公安消防、质监、工商三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按照“联合执法、各司其职、综合执法、有分有合”的原则开展执法,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消防产品违法案件,要按各自职责分工,严肃查处,形成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合力,共同做好消防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二是集中整治过程中,按照.《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凡可以现场判定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报告,对于不能现场判定的消防产品,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要求,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抽取样品后,委托总队质检站检验判定。三是各地要加强与新闻媒体配合,采取集中采访、跟踪报道、曝光违法案件等形式,进一步加大消防产品集中整治的宣传报道力度,积极鼓励社会群众进行监督举报,在全社会营造查假、打假的浓厚氛围。
目前,全州各地职能部门消防产品集中联合整治工作正如火如荼进行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