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日全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现场会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召开,这也标志着全国为期3年之久的消防安全攻坚保卫战正式拉开帷幕。在此次现场会上部局党委提出了要在全国开展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即我们所说的“四四工程”(政府四个责任、公安消防部门四个水平、社区农村四个基础、社会单位四个能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提出既是部局针对在新的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时期火灾隐患大量滋生,消防管理难度不断加大,火灾防控压力前所未有所采取的新的举措和措施,同时也为全国消防防火干部指明了防火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努力方向。那么如何才能真正将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落实部署到位呢?笔者现结合自己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心得,谈一些个人的看法和体会以供大家共勉。
第一,认清形势抓大放小突出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在推进防火墙工程的过程中,切忌“眉毛胡子一把抓”,分不清主次。在推进此项工程的过程中,要结合当地消防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开展针对辖区存在着火灾隐患的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等这些重点场所开展一些行之有效的专项整治活动,彻底消除一些单位存在着的重大火灾隐患,尽量清理掉以前这些隐患单位的消防“赊欠帐”,为推动防火墙工程的进展扫除障碍,打下基础。
第二,始终牢记军队的宗旨和使命,在狠抓业务理论学习的同时,要尽快的转变职能,将人民群众的利益牢记于心落实到行。在加大执法公平、公正和执法的透明度的过程中,我们的防火干部一定要尽快转变职能,即由权力型向服务型转变,使人民群众确实在此项工程的推进过程中成为最大的受益者和获利者。尤其在推进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的过程中,可以试着将以前的单一的执法检查变通为将执法监督检查和指导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等一系列送“法”上门活动相结合起来,以减轻我们工作量和任务量,长此下去,也定会提高这些场所和单位的消防安全意识,为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三,在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过程中,要始终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作用和突出消防宣传的导向作用。一是全国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认真履行职责,提请政府将消防“防火墙”工程纳入政府长期统一发展规划里,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检查督导和落实考评问责的强度和力度,使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确实成为社会安全和谐发展的“原动力”。二是在原有的“消防五进”的基础上,突出防火墙工程宣传的实效,全力增强公众消防安全素质,形成“大消防、大宣传、大培训”的消防安全格局。三是多措并举多管齐下,联合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行业性的、专属性的“拉网式”的执法检查活动,确保“防火墙”工程取得实效。
总之,作为基层的防火执法人员,在“防火墙”工程的实施过程中,一定要善于综合分析各种新形势新情况,不能拘泥于以前的老办法旧模式,在工作过程中要善于思考、善于创新,使防火墙工程真正成为新形势下社会经济和谐、健康、平稳发展的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