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吉林省通化市通化县山水华城在建小区建筑工程未经消防审核,擅自施工,通化县消防依法对其处以三万罚款,8月16日,山水华城法定代表人将罚款交到通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8月9日,通化县消防执法监督人员在对辖区山水华城在建小区检查时发现,该建筑工程未经消防审核,擅自施工。执法监督人员当场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5日后,执法监督人员对山水华城进行复查,该在建小区仍然未进行消防审核,法监督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并通过重大执法问题集体讨论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决定对该单位作出责令停业并处三万元罚款的处罚。
8月16日上午,山水华城在建小区法定代表人褚永发将元交到通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并表示将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办理消防审核手续,在取得合法手续之前,绝不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