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上午,广东深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召开全市中小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会议。记者从会议上获悉:从16日至9月15日,深圳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据介绍,经请示市政府,决定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牵头,成立由市财政委员会、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教育局和市公安局消防局等部门共同组成的中小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利用今年暑假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中小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全市目前共有中小学校611所,据不完全统计,大部分中小学校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消防安全隐患,其中223所中小学校未取得消防行政许可手续,校园消防安全状况令人担忧。
对于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辖区消防大队首先督促各中小学校立即组织整改,如属技术问题消防大队应派人协助解决。对于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并逐级汇总上报,各区整治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则负责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学校认真落实整改工作。
对尚未取得消防行政许可但已投入使用的建筑物,将按以下方法处理:一是具有合法用地手续的建筑,由教育部门向辖区消防大队申请补办消防手续,若原设计图纸丢失的,以现状图为准。二是对于没有合法用地手续但按照中小学设计的建筑,由教育部门汇总后打包报区一级以上政府召开协调会,形成会议纪要,以会议纪要作为合法用地证明文件向辖区消防大队申请补办消防手续。对属于工业厂房或者宿舍改建为学校教学楼的,需提供原建筑合法证明材料向辖区消防大队申请补办消防手续。
对于未依法办理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中小学校,在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仍不到辖区消防大队补办相关行政许可手续的,消防部门将依法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对于在整治工作中走过场、排查不到位、整改不落实的单位,将依法严厉查处,同时也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