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赣州市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滨江·东方胜境小区消防喷淋、报警系统工程已由核准立项准予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⑴项目性质消防工程⑵工程规模消防面积约1.9万平方米;⑶结构类型框剪⑷层数与高度18层、60米;⑸招标范围滨江·东方胜境二标段(10.11.12#楼)、七标段(32.33#楼)、八标段(29.30.31#楼)的消防喷淋、报警系统,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所有工作内容;⑹标段划分一个标段⑺项目总投资约198万⑻资金来源及性质自筹,国有;⑼资金落实情况已到位⑽计划开工日期为2009年4月,竣工日期为2009年7月,总工期90日历天;⑾工程建设地点赣州市东郊路以西⑿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申请人及建造师(或项目经理)的专业类别和资质等级要求:
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拟派机电安装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注册建造师,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或自愿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以下证件及资料原件:
①、营业执照;②、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机电安装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执业证书未发放到位的执行《关于我省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建建【2008】13号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附本人身份证;⑤、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并附本人身份证)⑥、赣州市范围外的投标人,应出具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开具的)⑦、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否则不接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⑧拟派企业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预算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⑨、建造师近三年(2006年3月后)至少承担过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单项消防工程。
5、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及费用:
凡符合上述第4条第(2)款的规定,并有意对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09年3月17日上午9:30-11:30时和下午15:00-17:00时到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发售处(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不记名购买招标文件,须缴纳招标投标电子档案建设维护和招标软件使用费每标段200元,招标文件资料费400元、图纸(光盘)100元、售后均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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