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白城市镇赉县大林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防腐厂商品房建设工地,在没有办理消防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施工,并在规定的限期内没有进行整改。根据《消防法》的相关规定,当即被吉林省镇赉县消防警官临时查封。
8月4日,镇赉消防警官在检查中发现,该建筑工地共4栋在建商品楼,总建筑面积达12000平方米,未按规定办理消防设计备案手续,便开始擅自进行施工。消防警官立即对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工地负责人尽快到消防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可是,在8月11日进行复查时,消防警官发现该工地在规定的限期内没有进行整改,仍然在进行施工。在施工现场,镇赉消防警官向他们讲解了《消防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建筑消防审批的相关规定,并决定对该工地给予临时查封。
目前,该建筑工地已经停业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