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距成片林边缘的防火安全距离不宜小于300米大于4000平方米以上公共开敞空间兼作防火隔离带、避难疏散场地及通道 消防直升飞机临时起降点及周边10米范围内不应栽种大型树木
普通消防站的辖区面积不大于7km2,保证消防队接到指令后,5分钟内可到达其辖区边缘;特大城市要设置航空消防站,配备消防直升飞机……昨日,记者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获悉,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委托,由该院主编的国家标准《城市消防规划规范》在渝通过两部专家组审查,将于今年下半年颁布实行。
疏散场地半径0.5~1.0km
《规范》根据各类用地不同的火灾危险性和危害性,将城市规划建设用地分为三类地区:城市重点消防地区、防火隔离带及避难疏散场地、城市一般消防地区。其中,城市防灾避难疏散场地的服务半径宜为0.5~1.0km。
消防接令后5分钟到达现场
《规范》规定,对于有条件的城市,应形成陆上、水上、空中相结合的消防综合扑救体系。《规范》称,“一般情况下应以消防队接到出动指令后,正常行车速度下5分钟内可以到达其辖区边缘为原则确定;而设在近郊区的普通消防站,仍以消防队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内可以到达其辖区边缘为原则确定辖区面积,其辖区面积不应大于15平方公里。”
特大城市宜设置航空消防站
由于特大、大城市人口密集,高层建筑较多,《规范》规定特大城市、大城市宜设置航空消防站,每站配备的消防飞机数量不应少于1架。
而在城市的高层建筑密集区和广场、运动场、公园、绿地等防灾避难疏散场地,则要设置不小于400平方米,其短边长度不小于20米的消防直升飞机临时起降点。同时,用于消防直升飞机临时起降点及周边10米范围内不应栽种大型树木,上空不应设置架空线路。
目前,《规范》已经通过专家评审,正在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