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康新村有2幢32层的高层住宅,高空抛物屡屡发生。为防高空抛物,大家想尽办法:安装摄像头,贴宣传标语……可没几天,摄像头就被砸坏了,标语也被撕了。12月24日,这个小区一户人家阳台上的棉被着火,后来大火顺风烧进了房间。不少居民认为,祸端可能是有人乱扔烟头……
事发
一个烟头引发的火灾?
事发地点是长白街建康新村一幢32层的高层住宅,最先发现火情的是1栋901号的居民。
上午9点,居住在9楼的大妈正在阳台上晾衣服,突然闻到一股焦味,往下一看,802室晒在外面的棉被烧着了,火苗还借着风势往802的房间里蹿。大妈吓坏了,立刻打开阳台上的自来水龙头,将洗衣机上的水管接在龙头上,对着棉被猛喷,棉被的火被浇灭了,只烧了一个窟窿。
然而焦味还有,而且有越来越浓的趋势,原来802的房间里已经烧着了,接着火焰又从房间里面蹿出来,再次烧着了棉被。
大妈站在阳台上使劲喊:“802,还有人啊?”然而喊了半天却没有人应。
徐师傅住在801,得知隔壁着火后,使劲敲门,却没有人出来开门。烟不断地从门缝中冒出来,心急如焚的徐师傅立即和家人用水盆装水对着大门浇。
居民报警后,消防队员赶到现场,民警将802的房门撬开,消防员将大火扑灭。此时,棉被只剩下焦黑的棉絮,阳台的铝合金窗户被烧毁,房间里的床也被烧焦了一半,地上的积水漫过脚面。
起火时房间里面没人。居民们说,失火的房子是房主出租给房客的,因此他们并不知道目前这间房子的住客究竟是谁。
由于最先起火的是棉被,居民们分析,可能是楼上扔下未熄灭的烟头,先烧着了棉被,火苗借着风势烧进了家。
反映
高空抛物是常有的事
在楼下,围观的居民越来越多。“缺德啊,怎么能往下扔烟头!”居民张大妈咬着牙说。“这家人家可真倒霉,楼上有24层呢,谁知道是哪家扔的。这损失只能自己承担了。”居民胡师傅说。
“这两栋居民楼年代久远,里面住着不少外来租客,素质参差不齐。”小区物管吴经理叹了口气,语气无奈,“高空抛物的现象就是屡禁不止。”居民告诉记者,一辆停在小区楼下的轿车曾经被高空扔下的垃圾砸出一个窟窿,而很多居民都有被从天而降的物体砸中的经历。“从天上掉下来的东西不仅仅是垃圾,什么东西都有。如果在下面收集,简直可以开一家杂货店了。”一位居民说。
【律师说法】
难寻肇事者可告楼上人
“如果仅仅是民事伤害引致的赔偿问题,在受害人无法确定施害人员的情况下,可以将所有可疑居民全部告上法庭!”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张志华律师表示,按照民法的相关规定,在受害人将这些居民告上法庭后,居民为自己没有抛物进行举证,“如果举证不能,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张志华表示,从抛物的“物”来看,如果市民抛下的是刀、匕首等完全可以致人伤害或者死亡的特定物时,并实际上导致伤害或者死亡事件发生,那这就属于刑事犯罪了,当事人则完全符合过失致人伤害或死亡的条件,甚至都能构成间接故意杀人。
江苏君远律师事务所的姜律师介绍,先前有过这样的案例,并且法院进行了判决,以后类似的案件大多遵照这个案例。2003年,重庆一个市民被楼上抛下的烟灰缸砸中,公安判断是三层以上的业主干的,但具体不知道哪一家。被砸市民将三楼以上所有业主告上法庭,法院判决三楼以上所有业主共同承担责任。不过,姜律师同时表示,这样的判决肯定有失公平,在法律界存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