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家消防工程公司宣城分公司在承建池州市青阳县扬州神农雨沐浴俱乐部消防工程中无视消防安全,降低施工质量。工程竣工后,为了通过消防验收,找来一家检测公司对消防工程进行检测,荒唐的是这家检测公司胆子也真大,收了钱后,遂出具一份虚假消防工程检测合格报告“忽悠”消防监督人员。7月19日,这两家单位双双被重罚。这也是新《消防法》施行以来,青阳县公安消防大队首次对施工、检测单位实施行政处罚。
违法施工降低质量
日前,青阳县消防大队组织对县城扬州神农雨沐浴俱乐部进行消防验收时发现,由安徽一家消防工程公司宣城分公司承建的消防工程,降低了消防施工质量,所施工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工程存在部分配水管道未设置吊架等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九条之规定。
通过进一步调查得知,该工程由宣城分公司一名水电安装工郑某承接,他带领几名无资质的工人施工。施工期间,公司完全“放手”,自始至终没有派工程师把关质量。对此,公司张副经理的解释是:“公司在宣城距离青阳较远,所以就没派工程师去,这是一时疏忽”。
见钱眼开虚开报告
宣城分公司违法施工、降低质量本来已铸成大错;但是他们想到的不是亡羊补牢,而是将错就错。为了通过消防验收,郑某寻求公司张副经理帮忙,张又找到安徽某检测公司宁国分公司负责人李某,请其帮忙开个消防工程检测合格报告应付消防验收。
“要是请我的上级公司派工程师来检测肯定通不过,所以就没请他们,自己干了”,知道违法不妥,一开始李某也忐忑不安,拖了十几天没给办理。后来张副经理自己草拟一份消防工程检测合格报告,交给李某,说没多大问题,按照你们上级公司正式文本打印签字盖章吧,并交给李某2000元。荒唐的李某见钱眼开,欣然笑纳,并严格按张副经理的“指示”办,跟着错到底。心虚而又狡猾的李某在检测报告批准人栏签了其上级安徽某检测公司吴某的名字,试图蒙混过关。
投机不成双双受罚
一切“OK”,以为滴水不漏,建设方扬州神农雨沐浴俱乐部负责人开始向消防部门申报工程消防验收。不想消防部门一眼就发现了降低消防工程施工质量的问题。
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他们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很快水落石出。对此,消防部门毫不手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对安徽某消防工程公司宣城分公司违法施工、降低质量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0元罚款处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安徽某检测公司宁国分公司出具虚假消防检测合格报告的行为处以5000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检测费2000元,对宁国分公司负责人李某处1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