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教育事业也随之迅速发展,学校数量、学校规模、在校人数等也相应发生变化,特别是随着我国教育体制的改革,高校扩招,民办学校的兴起,校园火灾隐患日益突出,全国各地校园火灾频繁,严重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对国家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特别是大学和寄宿制中、小学校、幼儿园的火灾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等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求切实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对预防和减少校园火灾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人结合自己的消防工作经验,就校园消防安全现状及预防对策做粗浅的探讨。
一、校园消防安全现状
(一)校园内学生宿舍隐患多。学生宿舍是学校火灾危险性最突出的部位,有的学校又疏于对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和管理。学生宿舍又多为集体宿舍,有的一个班、甚至一个年级一个寝室,寝室内铺满了床铺,几乎是铺连铺,床挨床,且随地摆放各种书籍等学习及生活用品,悬挂各种衣物、蚊帐,拥挤不堪;另外,有些教职员工在宿舍过道上乱堆放煤球、木材等易燃、可燃物质,私自占用防火间距,在过道上生火做饭等,既影响了安全疏散,又人为地增大了火灾危险性;有的学生则乱拉乱接电线在集体宿舍使用电熨斗、电热毯、录音机,甚至用电炉煮食物、熄灯后私自用蜡烛、煤油灯加班学习,有吸烟坏习惯的学生乱扔烟头等违章用火用电等问题仍严重存在。
(二)安全疏散通道不足,发生火灾容易造成巨大的人员伤亡和重大的影响。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电教室、食堂、学生宿舍等部位,是人员相对密集的场所,而且经常有超员现象,这些场所校方往往重视不够,消防管理和消防安全措施不到位。有的学校为了便于对学生的管理,采取了一些不利于消防安全疏散的措施。如:给学生宿舍的窗户加装防护档,楼道出口安装防护用的铁栅栏,有的寄宿制中小学校采取封闭式管理,有些管理者为图省事,在学生就寝后就将宿舍楼出口上锁,关闭宿舍的安全出口。大多数一栋宿舍楼仅留一个出口,特别是在男女混住的宿舍楼,只保留一个出口,且封闭通道,或在男女学生区分隔的楼梯或通道处设铁栅门。如此种种,一旦发生火灾,人员疏散混乱,极易造成拥挤、踩踏而酿成重大人员伤亡的灾难。
(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不到位,学校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知识,扑救初起火灾和火场逃生自救能力差。据调查,目前全国大部分学校没有开展有关消防方面的教育,有的学校很少甚至从来没有组织师生员工进行防火安全、应急疏散、火场逃生自救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和应急疏散方面的演练,所以,大部分师生消防意识淡薄,对消防工作的认识有很大的偏差,有的师生认为只有那些厂矿、企事业单位、公共娱乐场所、商场、集贸市场、影剧院等场所才会发生火灾,学校没有易燃易爆物质,用火用电量少,不易发生火灾,似乎火灾离自己很遥远,因此消防安全隐患意识差,平时不懂预防火灾,以致发生火灾时惊惶失措,既不会逃生,也不会报警,甚至不知火警电话为119,对消防知识了解甚少,消防安全意识令人担忧。
二、防范对策
(一)消防执法部门要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全面消除学校存在的火灾隐患。凡是新建、改建、扩建及内部装修的计算机房、实验室、图书馆、食堂、礼堂等人员密集或易发生火灾的场所,消防监督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等技术规范进行,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技术规范,把好源头关,杜绝新隐患。
针对存在如下消防安全隐患的学校建筑的古旧、密集,建筑间距、建筑内的防火分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都未达到消防要求的应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正的,加大处罚力度。另外,针对有的学校缺乏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的学校虽然制定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但没有落实到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成了摆设;消防设施的欠缺,一些学校连基本的消防设施,如消防栓、灭火器、消防供水都没有,电路系统混乱,广泛使用大功率电器;有些学校教学楼和宿舍楼采用未达到耐火极限要求的材料装修等等,公安消防机构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对这些部位进行重点检查,督促学校落实整改。
(二)逐步建立健全校园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和防火安全责任制。消防执法部门要督促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狠抓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层层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学校要认真落实《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防火安全工作,制定明确的消防安全检查,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与目标管理,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组织教职员工成立各种义务消防队,建立巡查制度。定期对学校的防火间距、消防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器材设施、水源、电气线路及用火用电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教工宿舍,学生集体宿舍、教学综合楼、图书馆、实验室、礼堂、厨房等人员相对集中的部位。规范师生的不安全行为,不准躺在床上吸烟,不准乱扔烟头,不准在宿舍内用蜡烛照明,不准焚烧杂物,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私接电气线路,不准私自使用电热器等大功电气设备,灯泡不要靠近蚊帐、枕头、被褥等可燃物,做到人走灯灭,不准堵塞安全疏散通道,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消除。对重点部位的灭火器材、设施要定期维修保养。学生宿舍内也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这是扑救初起火灾,保证学生宿舍免受火灾危害的重要措施之一。在教学楼、实验楼、食堂等重点部位要安装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各安全出口不得上锁,疏散通道不得占用,确保畅通。为了解决防盗、管理与安全疏散之间的矛盾,可以在安全出口处安装先进的逃生门自动控制系统,以便在出现危险情况时,能尽快地把学生疏散到安全地点。
(三)加强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学校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加强消防宣传教育,经常性地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不断提高师生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学校要利用内部的有线电视、广播、板(墙)报、固定宣传栏、消防知识竞赛、演讲等形式,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宣传火灾事故教训,曝光火灾隐患,提高防火安全意识,让大家时时、事事提高警惕,思想上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防止火灾悲剧在学校发生。消防监督机构应将各级、各类学校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针对学校特点,制定适合本校各重点部位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热情服务,为学校安全出主意、想办法。重点监督检查、指导、制订灭火预案,开展演练。消防干警要深入各学校开展广泛的消防宣传,向教职工、学生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使之掌握预防火灾和火场逃生的基本常识和技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条第二款关于“教育、劳动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培训内容”的要求,结合新生进校后的军训活动,向学生开设专题消防知识课,同时结合校园特点和“119消防日”,定期不定期地举办火灾事故和防火、灭火知识展览,教育全体师生员工树立安全责任感,提高消防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