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22时51分,辽宁丹东消防支队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位于沿江路的丹东二职专教学楼发生火灾,情况紧急。当日全勤指挥部张立勇副参谋长第一时间调集站前、特勤两个中队赶赴火场,六道沟中队随后增援。支队付峻岭参谋长、警讯科赵凯科长在接到通知后,不顾增援“7.16”火场的疲惫,也前往现场参与作战。
消防官兵到达现场后,发现起火部位是沿街教学楼的四楼,浓浓的黑烟不断从烧碎的窗户冒出。指挥员立即命令侦察组携带空气呼吸气和防毒面具,进入楼内侦察是否有人员被困,并寻找起火点;灭火组预先铺设水带,随时做好灭火准备。此时,侦察小组传来消息:楼内无人员被困。随后,指挥员命令灭火组对起火点发起攻击,并对四楼的窗户进行破拆作业,最大限度的排出令人窒息的浓烟。
经过消防官兵一个多小时的内外合扑,火魔被成功降服,楼内烟雾也完全排空。
此时,灭火组利用开花水枪对教室进行了彻底的清理,避免火势复燃。同时,利用云梯车查看楼顶是否有残火,在确认无复燃的可能后,各中队带队返回。因为扑救及时,着火教室在燃烧初期得到了有效的控制,避免了火烧连营的发生。
由于正值暑期,师生大都放假休息,此次火灾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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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是人员密集型的场所,是学生的聚集地点,一旦发生火灾,极其容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危害十分严重。火灾不可避免但是可以预防:
1、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及进入教学区、生活区的人员应自觉遵守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2、不在教学和生活区随意焚烧树叶、垃圾等可燃易燃物品。
3、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管理、销毁易燃易爆的实验用化学危险品。
4、因工作需要用火时,须遵守用火审批、管理制度不得随意动火,并要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
5、在宿舍生活区内,不得乱拉临时线,不得乱设临时插座,不得使用电炉、电热水器等电热器具,不得卧床吸烟,不在熄灯后使用蜡烛、打火机照明,宿舍内不得存放、使用酒精、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得在疏散通道内堆放物品和烧水做饭,自觉维护走道内的消防设施。
6、加大防火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安全防火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师生们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教职员工和学生应学习掌握基本的火场逃生知识和技能,学会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学会正确拨打火警电话,正确报知火警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