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宣读临时查封决定
图为张贴临时查封决定书
图为张贴封条
7月26日下午,宜昌兴山消防大队在开展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行动中,经检查发现县福星山庄存在严重的火灾隐患,如不及时改正就会严重威胁到市民安全,针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兴山大队给予福星山庄临时查封的决定。
大队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福星山庄时发现福星山庄存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未配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等火灾隐患,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并且不及时消除,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54条的规定。针对存在的隐患,监督检查人员依法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并对缺少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等场所依法进行了临时查封。
查封后,福星山庄负责人表示,一定积极配合消防部门,严格按照消防要求进行整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平安和谐的居住环境。
下一步,大队将进一步落实消防监督检查错时工作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辖区范围的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超市等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的隐患大排查,确保辖区内火灾形势高度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