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和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建筑施工场地火灾明显增多。现阶段,我省各地都在不断推进城市化进程,建筑规模不断增大,鉴于此种情况,《条例》对建筑施工场地消防安全做出了具体规定,防止由于建筑工地缺失责任主体和管理主体,导致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八是明确了应急救援职责范围。《消防法》在涉及应急救援工作时未做细化分类,没有明确哪些事故是属于应急救援工作,需要通过地方性法规细化明确。根据我省实际,《条例》明确了四类十六项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便于消防部门制定相应预案,有针对性地科学处置重大灾害事故。
九是细化了法律责任。《条例》根据《消防法》处罚幅度,结合我省经济发展状况及各地差异性,对13项违法行为追究了法律责任;同时,对公安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做出了自律性规定,以体现法定职权与义务的统一。特别是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擅自投入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的处罚作了具体细化,限制3项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具有可操作性,有助于消防部门根据各地差异化执法。
十是完善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机制。当前消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民众接受消防宣传叫关于的渠道单一,由于消防宣传教育由消防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一直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变,并且受消防警力和宣传形式的制约,消防宣传的覆盖面、渗透力十分有限。为此《条例》明确规定了政府及新闻出版、文化、广播电影电视等部门的消防宣传教育职责,充分借助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的优势作用推动消防志愿者发展,明确了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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