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尽快出台实施方案,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和完善联动工作机制。省公安厅具体负责全省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组织指导和督促落实工作。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本行业、本系统的建设标准和考核验收标准,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纳入行业系统管理内容,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公安、安全监管、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工商等部门要严格依法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
(三)加强培训,广泛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要意义和内容标准。着力抓好大众化消防宣传教育和多元化消防培训,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历教育、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纳入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培训内容;着力抓好专题业务培训,使消防监督员和派出所民警成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辅导员、消防知识宣传员;着力抓好对社会单位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确保每个单位有1—2名“四个能力”建设的“明白人”和责任人。
(四)典型引路,整体推进。要培育树立各类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指导和推动各地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扎实开展。
(五)严格考核,推动落实。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于2012年底进行总体验收。每年,要结合消防工作责任制考核,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由单位对照标准自我评价合格后,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或公安派出所申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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