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开展以来,江西结合实际,广泛深入动员,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防火墙”工程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政府部署发动到位
江西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动员部署视频会议,成立了副省长洪礼和为组长的组织机构,及时调度掌握有关情况,科学研判形势,强力推进工作。省政府还下发消防工作目标任务书,明确各设区市构筑“防火墙”工程的具体任务。省政府动员视频会议召开后,全省11个设区市政府先后召开由政府分管领导、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防委会成员单位、社会单位代表等参加的动员大会,全面部署“防火墙”工程建设任务。南昌、景德镇、鹰潭、赣州、吉安、上饶等先后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全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实施意见》,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或下达目标任务书,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努力提升消防工作水平。
法规标准起草到位
省政府结合启动“防火墙”工程,着手编制“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江西省消防条例》修订契机,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写入了条例,强化法制保障。省公安厅着手修订《江西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管职能。省消防总队拟起草统一、简明、实用的《江西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推动省质监部门以地方标准的形式向全省发布。同时会同南昌、九江、鹰潭、新余、赣州等试点支队,起草了宾馆饭店、易燃易爆、公共娱乐场所、社区、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商场以及物流仓储等十类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试点指导调试到位
针对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开展社会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确定了南昌、九江为全面建设试点单位,鹰潭、新余、赣州为单项试点单位。江西总队召开试点工作调度会,着力解决试点工作“有人干事”、“有钱办事”和运行机制问题,确保试点工作出亮点,有学头,切实做到示范带动效果。各项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初显。南昌、新余等试点支队以提高社会单位“四个能力”为重点,广泛推行消防安全分级分类管理。与文化、工商、旅游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将“四个能力”建设作为文化娱乐场所年审、企业信誉评定、星级酒店评选晋级的重要依据。成立工作组对社会单位实行“定人定岗定点”式的业务指导和专门培训。加大“四个能力”建设“明白人”培训培养力度,确保每个单位至少有1至2名“四个能力”建设“明白人”。
工作督导落实到位
省消防总队成立4个督导组,采取党委成员挂点、“防火墙”办公室人员巡点的方式,对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组织领导、部署发动、文件下发、试点进展等情况进行督导。南昌以“政府对职能部门,支队对基层大队,大队对社会单位”的三级督导模式,对“防火墙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督查指导。萍乡、吉安、上饶等地采取支队领导和机关干部分片包干、蹲点督导的方式,加大督察力度,检查了解基层“防火墙”工程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基层在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