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陶润仁在今天(9日)表示,2011年,甘肃省100%的行政村和城市社区将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陶润仁表示,作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要环节,甘肃省将全力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的基础。今年起,全省各乡镇(街道)要依托公安派出所、综治办等机构,落实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
力争到2012年底,全省100%的乡镇和一半以上的行政村达到消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要求,建立适应农村、社区发展的火灾防控体系。力争实现全省所有乡镇、行政村、社区都有一支担负初起火灾扑救任务的基本队伍。
陶润仁还介绍说,2010年到2012年是甘肃省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时段,甘肃省将以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为着力点,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上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总体目标为,2010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1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2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基本达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