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天等县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通过加强“四项责任”、“四个能力”、“四个基础”、“四个水平”等工作的落实,筑牢“防火墙”工程,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该县把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作为构筑“防火墙”工作的首要任务。严格落实组织领导责任、监管责任、设施建设责任、检查考评责任等,将四项责任落实到各乡镇、村屯,形成领导责任明确,监督责任到位,设施建设全方位,检查考评一体化的工作格局。
加强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通过不断地学习,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通过经常性的实战演练,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努力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从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1—6月,该县在车站、学校、网吧、酒店等公共场所和单位开展消防扑救、疏散逃生等各类应急演练30多次,参与人员达2409人次;开展农村基层群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12期,受益人数1865人;发放和张贴各类宣传资料1.5万份。
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通过“创先争优”活动夯实消防组织建设基础、消防设施建设基础、群防群治工作基础、消防队伍建设基础。把基础工作的重点放在村、屯等基层防火设备和条件的完善上,提升基层群众的防控能力。该县计划在年内每一个乡镇购置一台简易消防车,在边远山村配置消防摩托车,成立消防摩托车巡逻队,并配置机动水泵和灭火器材。
努力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即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提高消防宣传教育水平和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通过加大现代化设备的投资力度,不断提高监督管理水平。截至6月底,该县先后出动警力107人(次),对56个单位进行了消防监督检查,查处火灾隐患73处,整改隐患29处,处罚单位10家;上门提供消防服务8次,成功指导3个重大火灾隐患点进行整改,成功处置火灾和交通事故等18起,抢救被困人员10人,为群众挽回各类经济损失4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