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下午,高新区南区召开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推进培训会。高新区南区200余个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参加培训会并领取“四个能力”建设宣传挂图。会议由高新区消防支队何贞斌政委主持,防火处领导及全体防火监督人员参加会议,支队长李寅旺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
高新支队防火处邢佳佳副处长首先宣读了北部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北部新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新委发【2010】155号),对高新区南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作了部署。随后,高新区消防支队朱小平参谋结合石桥铺“4.24”火灾事故,就《重庆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为参会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进行了培训,加深了参会人员对“四个能力”建设相关细则的理解和认识。
会上,高新区消防支队李寅旺支队长对参会人员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进行了动员讲话。他指出,高新区南区一直以来火灾形势非常严峻,特别是“4.24”赛博数码广场火灾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社会单位在消防安全管理上的薄弱问题,反映了部分单位还存在着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不到位,消防宣传流于形式,防控初期火灾能力低下等问题。因此召开此次会议,就是要求各单位在认真汲取“4.24”火灾事故深刻教训的基础上,以本次构筑“防火墙”工程为契机,切实提升本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四个能力”,最终达到增强各单位消防管理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目的。针对如何做到提升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他强调了以下几点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增强对“四个能力”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新时期社会消防工作的迫切需要,是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进一步认清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安全工作的中心任务来抓,细化工作标准,落实工作责任,硬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必将本单位的“四个能力”建设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培训演练,营造单位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各单位要根据《消防法》和新修订出台的《重庆市消防条例》,遵照市政府“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开展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工作。认真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提高单位组织疏散逃生的能力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并在单位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
三是及时总结探索,建立单位消防安全长效机制。要按照“区分层次、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的原则,积极培育和树立工作典型,确保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要在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基础上,按照市政府下发的《重庆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主动开展“四个能力”建设活动,切实增强本单位消防管理水平,建立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提升火灾抗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