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推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全面提升社会单位火灾防控水平,确保“四个能力”建设全面达标。日前,在召开的消防安全工作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会议上。陵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刘海屯与58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签订了《构筑社会安全防火墙工程责任状》。
《责任状》阐明了签署的目的、重要性和意义。并对消防安全责任进行了细化,明确了四项工作任务:一是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2010年至2012年,陵川县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按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明确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有专人和专门的工作部门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二是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积极推动社会单位义务、志愿、“保消合一”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成立义务或志愿消防队,各单位至少配备2名负责消防安全保卫的专职保安员,按要求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经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三是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加强单位员工安全疏散常识和技能教育,员工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每年至少组织2次安全疏散演练。加强单位安全疏散设施的检查维护,积极推广先进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设备。四是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消防设施器材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开展经常性消防教育,每年组织单位全体员工至少集中开展4次消防安全教育,员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
《责任状》同时规定,对完成目标任务,成绩优异的,予以奖励,并通报表彰。对工作进展迟缓、成效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因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或玩忽职守等原因导致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报请政府取消重点单位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