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搜索:        消防装备  器械器材  消防用品  消防图书  消防产品  消防器材  消防器械
当前位置: >>>消防工具>>>法律法规

《海南省消防条例》细则
来源: 百度百科   作者: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时间: 2010/7/28 17:16:00

在《火灾原因认定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对火灾事故做出处理。当事人对《火灾原因认定书》不服的,可以自接到《火灾原因认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消防机构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消防机构的认定为终局认定。

    保险公司应当依据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法律文书进行理赔。

    第三十九条公安消防机构对火灾调查的时限,一般火灾为10日,重大火灾为20日,特大火灾为30日,因案情复杂确需延长调查处理时限的,经省公安消防机构批准,可以延长15日。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可以并处工程概算2%至5%的罚款;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1000元以下罚款:

    (一)工程消防设计方案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擅自改变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的工程消防设计方案施工的;

    (三)依法应当进行消防的工程竣工时,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

    (四)未经审核和验收,擅自铺设、使用燃油燃气管道的;

    (五)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施工,使用防火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以及不合格的装修、装饰材料的。

    第四十一条公众聚集场所或者其他有营业性活动的场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停止举办或者停产停业,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或者开业的;

    (二)违反规定,擅自举办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的;

    (三)对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的;

    (四)不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的;

    (五)不按规定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的;

    (六)不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的。

    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单位直接负责人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埋压、圈占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有重大火灾隐患,经公安消防机构通知逾期不改正的;

    (四)违反消防安全技术规定,进行消防设施、器材维修、检测的。


上一页 下一页



 相关链接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本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企业服务
   
 
热点推荐
 
推广信息
   
 
热点专题
 
  • 曲靖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成立 提升实战力
  • 杭州消防开展大跨度大空间灭火救援演练
  • 河南省消防条例存5问题 或适时修订
  • 防范城市公交车火灾事故的几点措施
  • 新疆国家级贫困县告别零消防站历史
  • 极端高温肆虐 中日中暑死亡人数创记录
  • 餐馆液化气泄露爆燃 女子烧成黑色火人
  • 喀什河上的尖兵 和田消防水域救援纪实
  • 资讯排行榜
     
    暂无相关信息!
    专题推荐 会务活动
    电商培训
     
    热点信息
     
  • 全国二季度重大安全事故21起 321人亡
  • 地震逃生小知识
  • 林火自救五诀:防火害看风向避烟尘寻生地躲
  • 哈尔滨举行“4.17”保安消防志愿者运动
  • 山西临汾尧都查获一起假冒消防名义违法行骗
  • 梅州消防利用QQ短信群 温馨提醒市民谨防
  • 企业推荐
     
  • 上海强师消防装备有限公司
  • 浙江信达可恩消防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杭州云龙消防设备清洗公司
  • 天津港建迅达科技有限公司
  • 珠海市双鱼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 沈阳金胜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 北京海博智恒电气防火科技有限公司
  • 扬州江亚消防药剂有限公司
  •  

    2012-2026 ◎消防中国网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备案名称:消防中国.备案中文域名:消防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化部: 京ICP备18062219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