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7日从安徽省消防总队获悉,安徽省公安厅与省教育厅日前联合发文,在全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活动旨在全面提升中小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教育能力,引导与激励师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必要的消防常识与逃生自救技能,最大限度地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维护校园消防安全环境。
据了解,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基本标准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实,防火巡查、应急疏散演练、安全奖惩等措施落实;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符合消防规范要求;义务消防组织健全;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完好有效,无重大火灾隐患。教职工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学生懂得基本的防火、报警、逃生常识。有消防安全知识教材,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每学期开学初、放寒(暑)假前、学生军训期间,对学生普遍开展一次专题消防安全教育;每学年组织一次全员参与的应急疏散演习和一次到消防站或消防教育基地参观体验,师生接受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率达100%;选聘消防专业人员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员。能利用橱窗、板报、校园电视、广播、网站等阵地经常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每学年在周边社区与公安消防部队共同组织一次大型的消防宣传活动,向社会各界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此次活动为期三年,每年评定一批,到2012年每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至少拥有一所“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2010年、2011年、2012年,各市创建国家级“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的县(市、区)数要分别达到本市所辖县(市、区)总数的35%、7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