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现场检查
图为现场检查
图为收缴过期失效消防产品
近日,十堰市竹山县消防大队在县供电公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安装使用的部分消防产品已超过使用期限,消防大队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对过期失效的消防产品进行了收缴。
为进一步加大消防产品市场的监管力度,全面筑牢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竹山消防大队在全县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消防产品专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消防监督人员重点检查了产品是否完好有效,是否符合市场准入制,消防产品是否与检验报告一致。在县供电公司综合楼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安装使用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标志、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消防水带等60余件消防产品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检查人员依据《消防法》相关规定立即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并对过期失效的消防产品进行了收缴。
通过这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消防产品市场秩序,消除了一批因消防产品质量问题而带来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