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13时04分,内蒙古乌海市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工地搅拌站发生火灾。经乌海市消防五中队全力扑救,大火被扑灭。随即乌海市海南区消防大队火灾调查人员仔细对火灾现场进行了勘查,并对相关人员进一步展开询问调查,确定该起火灾原因为搅拌站导热油泵停止运转引起高置导热油灌向外喷溅,引燃下面导热油桶和地面沥青残留物,造成火灾。
由于该施工项目工地搅拌站站长龚某、项目部沥青、混凝土工作安全负责人高某未尽工作职责,管理不善引发火灾。7月19日下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经海南区公安分局批准,对龚某、高某分别做出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以示警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