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搜索:        消防装备  器械器材  消防用品  消防图书  消防产品  消防器材  消防器械
当前位置: >>>社会消防信息>>>宣传教育

浙江消防提醒勿擅自动用市政消火栓
来源: 浙江总队金华支队   作者: 杨德林    时间: 2010/7/21 12:29:00

  近日,由于天气炎热,城市居民用水量增大,由于市政消防栓供水系统出水量大,使用方便,便出现部分市民为了节约水费开支或者取水方便,私自动用(盗用)市政消防栓供水系统出水用做生活用水的现象。给消防部门扑救火灾时消防供水保障造成很大的威胁。

  7月19日,浙江省永康市消防部门接到市民王先生举报,在永康市区,出现有居民擅自动用(盗用)市政消防栓供水系统,而擅自用水的原因却是为了自己的生活用水(洗衣服、洗澡),于减少水费开支。随后,永康市消防部门立即向市政消火栓管理部门、市自来水管理公司反映情况,并了解到,从进入夏季以来,随着天气的变热,市民擅自私用消火栓供水的情况普遍存在,并且情况严重,有些市民在使用完毕之后,没有很好的进行关闭阀门或者上好出水盖,长期如此,造成了很多消火栓受损,无法正常使用,给消防部门扑救城市火灾时火场供水埋下祸根。据了解,不仅永康存在此类情况,其它地区同类的情况也同样存在。2008年10月28日修订2009年5月1日实施的《新消防法》第一章第五条就保护公共消防设施作出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同时,很多地方性法规也对城镇市政消火栓供水系统也作出了保护,就永康是来说,《永康市城镇供水实施办法》对盗用公共用水、公共消防设施就可以处200元到1000元的罚款。同样,市政消火栓作为一种公共实施,同时也受到其他相关的法律的保护,情况严重的,可以处以行政处罚。所以,保护消防设施不光是公民的基本义务,同时也是一种法律行为。目前,相关部门已经着手调查处理此类违法行为。

  在此,消防部门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夏季炎热,如果除非必要,千万不要擅自动用消防水源,如果要用,也得向相关的部门提出申请,以保证城市火灾扑救时的消防供水充足。否则,就是违法。




 相关链接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本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企业服务
   
 
热点推荐
 
推广信息
   
 
热点专题
 
  • 曲靖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成立 提升实战力
  • 杭州消防开展大跨度大空间灭火救援演练
  • 河南省消防条例存5问题 或适时修订
  • 防范城市公交车火灾事故的几点措施
  • 新疆国家级贫困县告别零消防站历史
  • 极端高温肆虐 中日中暑死亡人数创记录
  • 餐馆液化气泄露爆燃 女子烧成黑色火人
  • 喀什河上的尖兵 和田消防水域救援纪实
  • 资讯排行榜
     
    暂无相关信息!
    专题推荐 会务活动
    电商培训
     
    热点信息
     
  • 全国二季度重大安全事故21起 321人亡
  • 地震逃生小知识
  • 林火自救五诀:防火害看风向避烟尘寻生地躲
  • 哈尔滨举行“4.17”保安消防志愿者运动
  • 山西临汾尧都查获一起假冒消防名义违法行骗
  • 梅州消防利用QQ短信群 温馨提醒市民谨防
  • 企业推荐
     
  • 上海强师消防装备有限公司
  • 浙江信达可恩消防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杭州云龙消防设备清洗公司
  • 天津港建迅达科技有限公司
  • 珠海市双鱼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 沈阳金胜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 北京海博智恒电气防火科技有限公司
  • 扬州江亚消防药剂有限公司
  •  

    2012-2026 ◎消防中国网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备案名称:消防中国.备案中文域名:消防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化部: 京ICP备18062219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