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审议《江苏省消防条例(修订草案)》开展调研
7月13日,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组织11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视察省和南京市消防工作,为审议《江苏省消防条例(修订草案)》开展调研。
视察组现场查看了南京市紫峰大厦、建邺区润花园小区、万达广场和兴隆消防中队,重点了解了多产权建筑消防管理、政府专职消防队管理等当前消防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并就落实政府及相关部门消防安全责任、编制和实施消防规划、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加强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等内容,与省、市公安机关及消防机构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参与视察的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一致认为,《江苏省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修订,是我省消防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将进一步提高社会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人大常委会将认真做好《条例》修订工作,为推动我省消防事业取得新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现行《条例》是1995年8月11日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并于1999年、2002年、2003年进行了三次修订。《条例》自实施以来,为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我省现行《条例》的许多规定与之不一致,需要结合我省实际予以修订和细化,以更好地贯彻实施。为做好相关工作,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将《条例》的修订纳入了2010年立法计划。省公安厅及省公安消防总队于2009年3月启动了《条例》的修订调研和起草工作。目前,《条例(修订草案)》已于7月2日经省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将于7月下旬由省人大第十一届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进行第一次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