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内,因火灾造成死亡3人以上达到3次的,当地消防局局长将被责令引咎辞职。昨日,辽宁省消防部门进入集中整治火灾隐患阶段,为此辽宁省公安厅和省消防总队设置了5条“高压线”,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人员,将予以拘留。
昨日上午,记者随抚顺市消防支队开发区大队一起对管片内的各家企业进行了摸排走访。10时30分,当消防工作人员来到抚顺市开发区高湾经济区一处门市房内。“这家门市房是经营服装的,不过根据我们初步的检查,这个店没有任何手续,包括消防审批手续,连名字都没有。同时,店外还装了护栏,将火灾逃生渠道全部封死。我们要求店主对手续进行补办,并责令他限期整改自己门市的火灾隐患。”消防监督人员说道。
据了解,此次整治火灾隐患将到6月30日结束,辽宁省消防部门明确要求,对全省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检查率必须达到100%,火灾隐患整改率必须达到100%,消防违法行为查处率必须达到100%。为此,省公安厅和省消防总队还设置了5条“高压线”: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必须依法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经营管理人员必须依法拘留;单位自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堵塞安全出口、疏散安全通道等严重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从严、从重处罚;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的障碍物,必须立即责令拆除;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