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芜湖市消防支队获悉,南陵县香江花园小区物业公司因擅自将小区内市政消防栓管道关闭,导致该小区发生火灾时消防栓不能及时供水扑救,日前被处以罚款5万元。
5月2日下午6时许,南陵县香江花园小区一在建高层住宅突然发生火灾,后经消防队员近4个小时的奋力扑救,火情终于扑灭。火灾发生后,该县消防部门经调查取证,发现该小区物业为了方便管理,擅自将连接在小区内的两个市政消防栓的管道阀门关闭,导致“5·2”火灾发生时,消防队员不能在第一时间利用消防栓供水向着火楼层扑救,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火灾的扑救进度,增加了火灾造成的损失。为此,该县消防部门依法对该小区物业公司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要求其立即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