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上午,安徽芜湖市南陵县一小区物业因擅自将小区内市政消防栓管道关闭,而导致该小区发生火灾时消防栓不能及时供水扑救,被该县消防部门依法开出一张5万元的罚单。
5月2日下午18时许,芜湖市南陵县香江花园小区一在建高层住宅突然发生火灾,后经过消防队员近4个小时的奋力扑救,终将火情扑灭。
火灾发生后,该县消防部门经过调查取证发现,该小区物业因图方便管理,擅自将连接在小区内的两个市政消防栓的管道阀门关闭,导致在“5.2”火灾发生时,消防队员不能在第一时间内利用消防栓供水向着火楼层扑救,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火灾的扑救进度,增加了火灾造成的损失。为此该县消防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该小区物业部门处以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要求其立即整改。
在上海世博会安保期间,南陵县消防部门开出的一张5万元罚单充分显示了惩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强势态度,有效的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同时也对其他单位起到了警示和震慑作用。下一步,该县消防部门将再掀铁腕执法、强势除患的新高潮,严厉打击一切消防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