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引导广大社会成员关注消防、参与消防,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新疆伊犁州消防局协调州团委和州青年志愿者协会联合下发《关于成立消防志愿者服务队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在特克斯县、尼勒克县、巩留县、昭苏县、察布察尔锡伯自治县等地成立消防志愿者服务大队,完善社会消防志愿服务体系。
《通知》指出:消防志愿服务体现着公民的社会责任意识,是人们自觉为他人和社会服务、共同建设美好生活的生动实践,是现代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新形势下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是贯彻落实有关精神的具体体现。消防志愿服务以自愿、无偿为前提,以弘扬志愿精神为核心,能够把服务他人、服务社会与实现个人价值有机结合起来,对于广大人民群众在做好事、献爱心的过程中陶冶情操、提升境界,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基本道德规范,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明确:州直各县市消防大队要主动与当地团委协调,周密安排部署,深化消防志愿者动员机制建设,全面推行志愿者注册制度,夯实志愿者的组织建设基础,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健康、有序、持续发展,打造具有特色的消防志愿服务体系。 《通知》强调:州直各县市要充分依托开展的青年志愿者服务工作,因势利导、因地制宜成立消防志愿者服务队,制定开展消防志愿者工作的实施方案,要以消防宣传“五进”为契机,组织开展一系列消防志愿者活动,每月至少开展两次,将消防志愿者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努力将我州消防志愿者工作推向新的台阶。
《通知》要求:招募志愿者要本着“自愿参与、人人能为、人人可为”的原则,向社会广泛招募消防志愿者。招募条件为:年满14周岁(14-18周岁只参加适合此年龄段的活动,并须有其监护人同意),热爱志愿者服务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遵纪守法。对于招募志愿者的人数,特克斯县必须达到1300人,尼勒克县必须达到1500人,昭苏县必须达到1500人,察布察尔县必须达到1700人,巩留县必须达到1700人。
目前,消防志愿者招募工作正在进一步的筹备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