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的“整改指令”
日前,湖北鄂州市樊口集贸市场因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收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的“整改指令”。 这是鄂州市安全监管机构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屏障下的又一剂“苦药”。
此“整改指令”,是鄂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鄂州安字[2010]22号)正式“红头文件” 专门下发的,要求市商务局、市消防支队和鄂州经济开发区等职能部门迅速督促整改。该“整改指令”指出,鄂州樊口集贸市场未按规定设置消防车道,市场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被占用,市场内未按规定设置室外消防给水,市场未按规定设置水源,违反《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CA653—2006)规定,构成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经4月1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为市级重大安全隐患。
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市安委特指定鄂州市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和鄂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及其整改责任人纪昌钰和周友南负责于2010年11月30日前按有关规定逐条整改到位。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或因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的,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文件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及其责任人的责任。
据了解,目前,鄂州市樊口集贸市场正在周密筹划,抓紧落实资金实行整改,辖区的西山消防大队和鄂州经济开发区相关领导也正在进行有效督办,确保按“整改指令”要求彻底予以整改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