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公安消防总队组织全区各地消防部门相关人员在拉萨举办《西藏自治区消防条例》宣传贯彻培训班,全面拉开了《西藏自治区消防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序幕。
培训要求全区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深入学习和熟练运用新修订的《西藏自治区消防条例》,让其中规定的工作原则方法、服务措施和法律责任落到实处;要积极协调汇报,推动各级人民政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要以消防宣传进寺庙、进学校、进单位、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为依托,以“119”消防宣传日活动为契机,掀起新一轮声势浩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西藏自治区消防条例》的宣传贯彻热潮;要按照公安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的要求,把《西藏自治区消防条例》宣贯工作、火灾隐患专项整治、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消防监督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和消防监督执法技能竞赛等重点工作统筹安排,合力推进,为建设“小康西藏、平安西藏、和谐西藏、生态西藏”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据悉,《西藏自治区消防条例》于今年4 月1 日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6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这是我区消防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对于改进和加强我区消防工作,推动我区消防工作跨越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