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为全面弥补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历史欠账,经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的研究决定,以白山市财政局文件“白山财非税指[2010]166号”的形式,拨付专款241万元用于建设白山市城区消防水源,资金来源为省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在《关于下达省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项目资金的通知》中指出,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省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项目资金的通知》(吉财非税指[2009]1299号)文件精神,现下达省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补助资金241万元,专项用于城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此项目设备需进行政府采购,请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执行中请列2009年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2类08款03项“城市建设支出”等项级科目。文件同时要求:望切实加强此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平衡预算,严禁截留或挪用。要按照省级投资项目预算安排,以及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的资金使用计划和向民警说进度严格项目成本核算,项目金额及项目内容不得随意更改。项目预算中的工程施工费和设备采取财政直接支付或审核报账式及时拨付项目施工单位,其他费用和不可预见费要严格按照规定比例和预算定额提取,并直接拨付给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竣工验收前,拨付资金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80%。要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项目竣工后,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将资金使用与验收情况报省财政厅。据悉,这笔241万元的省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补助资金,将用于在市区新建13处大型消防水鹤。
今年截止目前,白山市消防已经争取消防业务经费228万元,合同制消防员专项经费202万元,消防特勤配备资金97.5万元全部纳入市财政预算之中。2010年支队本级消防配套资金233.8万元,各基层县(市)、区消防配套资金总计441.6万元,也都将在6月底逐步拨付到位,届时白山市的整体抗御火灾能力将跃上一个下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