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安徽省消防总队组织编制的《防火卷帘产品市场管理要求》、《消火栓箱产品市场管理要求》两项地方标准,经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批准发布,并于2010年5月12日实施。标准号分别为DB34/T1125-2010、DB34/T1126-2010。两项地方标准的发布实施在全国尚属首次,对进一步加强全省消防产品质量监督和规范消防产品市场秩序将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在全国将起到较强的示范作用。
通过市场监督检查发现在生产和使用领域中防火卷帘、消火栓箱产品生产企业采取偷工减料、粗制滥造、以次充好等不正当手段进行市场竞争,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不能够满足生产需要,技术人员匮乏,操作人员操作技能较低等严重问题,直接影响消防安全。
为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和质量管理水平,利用技术手段,提高市场准入门槛,严把市场准入关口,省消防部门根据市场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需要,依据《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组织编制了《防火卷帘产品市场管理要求》和《消火栓箱产品市场管理要求》两项地方标准。该标准对市场准入、生产企业规模、基础设施、生产设备、人力资源、质量管理和抽样与检查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标准还规定产品应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现场随机抽样,由省级以上法定检验机构按国家标准进行型式检验合格,并经网上公告后方可进入市场;使用领域产品应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GA588进行现场检查,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行业抽查或地方监督抽查中,被判定不合格的,将停止销售使用。
为贯彻落实两项消防产品地方标准,近期,安徽省消防部门将对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开展市场检查,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进一步促进全省消防产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