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博乐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授予博乐市消防中队“人民满意消防中队”暨梁艺军、张泽超同志“爱岗敬业消防卫士”称号的决定》,并号召全市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市民向博乐市消防中队学习。
近年来,新疆博乐公安消防中队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驻地党委、政府及公安机关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关怀下,始终严格按照“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总要求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时刻铭记“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嘱托,以抓过硬的班子,建一流的队伍,创一流的业绩的奋斗目标,坚持以灭火执勤为中心,狠抓执勤训练和部队管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苦练灭火技能,用青春、热血和对党、对人民无限的忠诚,为边疆各族人民守护着安宁、幸福和和平。自2006年至2008年期间,博乐市消防中队共接警出动599起,出动车辆797台次,出动警力4795人次,抢救被困群众49人,疏散被困群众100人,抢救财产价值700余万元,像这样救火、救人、处置交通事故、为老百姓取钥匙、打下水道、义务送水等社会救助行动数不胜数。
2006年以来,中队先后被全国少工委命名为“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体验基地”,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表彰为“自治区级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被共青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新疆青年志愿者协会表彰为新疆青年志愿者行动“十佳团队”、被自治区青年文明号委员会表彰为自治区级“青年文明号”、被自治区精神文明委员会表彰为自治区级“精神文明单位”;被自治区消防总队两次表彰为“优秀基层党组织”、2008年又被自治区消防总队表彰为“先进中队”、“优秀基层团组织”、“优秀基层俱乐部”;被博州党委、政府表彰为“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被博州绿化委员会表彰为“花园式单位”;被博乐市党委、政府表彰为“拥政爱民先进集体”、博乐市团委表彰为“五四红旗团支部”等14余项荣誉称号;同时,中队先后有7名同志荣立三等功,15名同志被表彰为“优秀士兵”,30人次获嘉奖或地方党委、政府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