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10时,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一废品收购站发生火灾。接警后,乌海市消防支队迅速调派辖区三个中队的50余名官兵赶赴现场。经过全体官兵长达9个小时的扑救,火灾于19时左右被彻底扑灭。经海勃湾区消防大队火调人员现场仔细勘查,火灾系纸箱堆垛上方连接打包设备的线路发生短路打火,引燃废纸发生火灾。
由于此次火灾具有起火迅速、火势猛烈、燃烧时间长和调用消防警力大的特点,给周边居民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恐慌,破坏了既定的消防安全环境,具有较大的负面影响。为有效地维护消防法律法规的尊严,深刻汲取此次火灾的事实教训,给人民群众一个完整合理的交待,同时对市民进行一次深刻的现场安全教育,海勃湾区消防大队首先将事故责任人张某传唤到大队进行了严肃的批抨教育,深入全面地分析了此次事故的前因后果。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经海勃湾公安分局批准,从2010年4月13日起给予火灾责任人张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