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安徽黄山市防火委对全市2010年第一季度火灾形势进行了通报,指出,1-3月份,全市共发生火灾14起,无重大、较大火灾,无人员伤亡。与上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下降了33.33%。另外,全市消防部队共接警出动54次,出动各种消防车辆69台次,出动官兵355人次,抢救被困人员13人,疏散人员42人,抢救财产价值265.1万元。
《通报》对第一季度火灾形势和火灾特点进行了科学分析,对第二季度火灾形势进行了预测并提出第二季度消防工作建议。
《通报》强调: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按照《消防法》规定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机制,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进一步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要完善消防规划,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各地要抓紧编制城乡和工业园区消防专项规划,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等公共基础消防设施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旧城改造、新区开发和各镇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与其他市政设施建设同步进行;农村工作主管部门要将农村消防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考核验收内容,统筹安排消防建设资金,切实推动消防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同步推进。
要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净化全市消防安全环境。要协调安监、工商、治安、文化、旅游等部门集中行动、联合执法,重点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景区景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等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形成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强大合力;要督促指导各行业、各系统开展内部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活动,推动社会单位自查自改火灾隐患;要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点多面广的优势,督促、指导公安派出所加大对监管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要消防安全宣传,提高全民消防意识。要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单位的沟通和交流,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节目、报纸有文章、网络有阵地、街上有标语、社区有专栏,全方位、多角度地向群众宣传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不断拓宽消防宣传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形成消防工作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