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有效提升社会面整体抗御火灾的能力,切实做好2010年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挂牌督办工作,确保全州火灾形势保持稳定,近日,云南省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下发《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3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政府挂牌督办的通知》,正式对全州23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公布,并实施政府挂牌督办。
《通知》指出:近年来全州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重大火灾隐患的挂牌督办工作,切实消除了一大批可能危害社会公共消防安全的火灾隐患,严厉查处了一批消防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了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了社会面火灾形势的相对稳定。实践证明,政府挂牌督办是根除火灾隐患,维护社会安全,确保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的有力措施,各级、各部门必须进一步抓实、抓出成效。
《通知》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必须把挂牌督办作为落实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的一项长效机制抓实、抓好,努力形成“政府挂牌督办,部门联合执法、媒体大力曝光、群众广泛监督”的重大火灾隐患查处机制,必须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过程进行全程追踪,始终保持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通知》强调:当前全州正组织实施重大火灾隐患、在建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整治效果。要通过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净化辖区消防安全环境,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识,提升社会面的火灾防御能力。州人民政府将组织成立督查组,分阶段深入各地开展督察,对不落实专项整治责任,或整治措施不力,整治成效不明显的县(市)人民政府要进行问责,对因工作不力导致辖区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州人民政府要严格查办,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目前,大理州重大火灾隐患督办工作已经全面启动。州人民政府已经组成检查组深入全州各地进行检查督导;州防火安全委员会抽调了各成员单位精干力量,成立了专项督导组对挂牌单位实施分片区帮扶指导。各县(市)人民政府也纷纷召开重大火灾隐患专项督办会议,明确了广播、工商、文化、公安、消防等职责部门的工作职责,对有效提高整治效率,确保重大火灾隐患按时限、按标准得到全面整改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