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黄石市防火安全领导小组下发《2010年全市重大火灾隐患情况通报》,确定花样年华好乐店等7个单位(场所)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通报。
自去年底全市开展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月”活动以来,各地相继发现了一批火灾隐患,经市重大火灾隐患认定小组论证,认定花样年华好乐店等七个单位(场所)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七个单位分别是:花样年华好乐店、海观山宾馆1号楼、黄石四中学生公寓、鑫鹭大酒店、宝峰鞋业有限公司、阳新县中商平价商贸有限公司、阳新县阳光大酒店。主要存在隐患是疏散通道不畅、安全出口不够、防火间距不足、未设置防排烟系统、未按要求设置室内封闭楼梯间、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瘫痪)、未设置室内、外消火栓给水系统和室内消火栓管径不符合规范等问题。
市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将提请市政府对上述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挂牌督办,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督促其整改。各隐患单位和监督责任单位应抓紧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人员、措施和资金,确保隐患在2010年9月底前整改完毕。各地公安消防机构要严格执行重大火灾隐患处置程序,科学界定整改期限,在整改期限届满后,及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应予以销案。对哪些整改消极、行动缓慢的隐患单位,要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该停业的停业,该停产的停产,决不手软。并在隐患整改期间采取可靠的临时防护措施,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同时,各级各部门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及检查中新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市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积极督促整改,努力为建市60周年营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