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七台河市消防支队按照省消防总队《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经过严格细致的排查和论证,认定七台河市美华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经新兴区人民政府同意,2010年1月18日被正式列入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七台河市美华焦化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1月,2000年10月10日正式投产,位于七台河市新兴区北山街机电厂路88号。公司总投资6000万元,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年产焦炭22万吨,是一个集原煤发运,焦炭生产为一身的煤炭深加工企业。 市消防部门的消防监督人员在对美华焦化公司下辖的焦化厂进行重大火灾隐患排查中,发现其焦油储罐区未按规定设置消防水源,焦油储罐区未按规定设置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焦油储罐未按规定设置防静电设施,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综合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目前,该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已被政府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