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刚过,山西省晋城市城区公安消防大队按照“个十百千万”消防专项行动要求,经过严格细致的排查,将辖区晋城市御花园酒店有限公司存在的火灾隐患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经向城区人民政府、市消防支队同意,列入政府挂牌督办,现已依法立案。
近年来,晋城市城区将重大火灾隐患的查处放在重要位置,在与各单位的积极配合下,被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全部整改消案,痛击火灾隐患及消防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了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火灾形势高度稳定。为确保2010年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取得实效,区公安消防大队通过认真仔细的摸排,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进行了对照,最终判定御花园酒店有限公司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经区人民政府和市消防支队同意,确定为2010年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并列为重大火灾隐患整治重点范围之中。
该酒店位于晋城市凤台西街833号,建筑面积5235平方米,共有地下一层、地上七层,总高度25米,是市区一中型宾馆,现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酒店主要存在的火灾隐患有:酒店南侧楼梯间设置形式不符合规范要求;未按规范要求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第二条第五款,该酒店被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期间,大队将派出专门警力,督促整改,跟踪问效,指导落实,确保在2010年2月底整改销案。